一老人 发表于 2016-10-18 11:33

“呼格案”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一审获刑18年


      今天,内蒙古@呼伦贝尔中院 公开宣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原副局长冯志明案,经审理查明:冯志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389万余元; 344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私自持有、藏匿
4支枪,549发子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待改名 发表于 2016-10-18 20:01

18年换3、4千万,还是很值啊。

一老人 发表于 2016-10-18 20:35

待改名 发表于 2016-10-18 20:01
18年换3、4千万,还是很值啊。

3、4千万他得不到,不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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