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んеń芳
发表于 2016-9-22 21:02
这男的不能要
半生恨雨
发表于 2016-9-22 21:09
这是还打算和你长过的打算,尤其他晓得你和他妈不和还这样,你觉得真有矛盾他会向着你么?
到时候要离婚的话,房子压根和你没关系,你还白还几年房贷。
给个建议,领证后买房,房子可以只写男的名字,那时候无所谓,是夫妻共同财产,记住购房合同日期一定要在结婚证日期后面。
如果这还不同意,非要写他母亲一个的名字,呵呵,乘早分吧,感觉是迟早被扫地出门的节奏。
勇土兵团
发表于 2016-9-22 21:09
要是分了,三年白被人家睡了,,,
爽爷是流氓
发表于 2016-9-22 21:26
换了吧
心爱心你
发表于 2016-9-22 21:27
李帅帅
发表于 2016-9-22 21:30
高晓宝
发表于 2016-9-22 21:39
谁首付写谁的名字,这点没异议!
思齐心理工作室
发表于 2016-9-22 21:54
作为一个心理学者,我也建议赶紧换。三年的感情敌不过一套房子,所以我认为他对你的感情不能称之为爱,只是一种占有欲和一个生孩子的工具,根本没有真正为你考虑过。
思齐心理工作室
发表于 2016-9-22 21:55
我支持楼主,让你男友来看评论,不服来辩。
1887113301
发表于 2016-9-22 21:57
{:1_537:}
风的方向
发表于 2016-9-22 22:00
这男的,没本事就不要那么多要求!
小李子...
发表于 2016-9-22 22:00
果断分手,没用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