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毛
发表于 2016-9-17 16:41
向新闻媒体曝光
zhong
发表于 2016-9-17 17:26
那个清明节打人的那个
雅阁尔百货
发表于 2016-9-17 17:54
Reality 发表于 2016-9-17 16:20
如真有违法乱纪,请直接向纪委举报中国历代官官相护!民不跟官斗!
晶東酒店
发表于 2016-9-17 17:54
省纪委的号码是多少?大家知道的告诉他!
南极北光
发表于 2016-9-17 18:02
{:1_554:}{:1_554:}{:1_554:}随州的政府官员邪完了
巡山小妖
发表于 2016-9-17 18:21
牛过河了,扯尾巴没用了。
判前应做公关呀。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判决书又上报院审判委员会,主管院长签字了。你即上诉中院光走程序就夠你花时间钱财。。。。。。
诉前你当事律师应告知这些规则呀。
巡山小妖
发表于 2016-9-17 18:23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9-17 14:05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树叶,中国也不是案例判决国家。支持依法维权,反对网上炒作。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楼主这下该领教了。
人间正道
发表于 2016-9-17 18:33
都是冲动惹的祸!为什么不能协商呢?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是讲究证据的,即使有罪,没有证据也没有办法定罪。
曾都瓜园
发表于 2016-9-17 18:43
隨州市特別乱。
吴增
发表于 2016-9-17 18:53
有关系就是不一样
大堰坡
发表于 2016-9-17 19:05
上诉不是随县能压的,是你拿着有关材料去随州中院立案,中院不中去省高院
Bay
发表于 2016-9-17 21:41
人间正道 发表于 2016-9-17 18:33
都是冲动惹的祸!为什么不能协商呢?故意伤害罪的案件是讲究证据的,即使有罪,没有证据也没有办法定罪。正因为人家法院有人,认为随州的公检法就是他家开的,想搞谁就搞谁,你说光脚的会怕穿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