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流沙 发表于 2016-9-9 15:08

关于涉案车辆禁收停车费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从2013年开始城区交通违法车辆已禁止收取停车费。为了进一步规范违法车辆的停车管理,全面规范事故车辆的清障、保管管理,特作如下通告:

一、2016年9月1日起,各清障(施救)公司一律停止收取涉案车辆停车费。

二、清障(施救)公司要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交警扣留违法车辆一律免费、事故车辆一律免收停车费。举报电话:0722-3592156”永久性提示牌。

三、办案单位返还车辆时,须在返还物品凭证上加盖“涉案车辆不收停车费”的提示语,让当事人进行监督。

四、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实行公告后依法处理。

五、事故车辆清障和施救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现行规定执行。

六、交警支队法制科负责对清障公司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清障(施救)公司违规的,按照《涉案车辆施救、保管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9月5日

湖北编钟 发表于 2016-9-9 15:47

好!拭目以待。

搬砖工 发表于 2016-9-9 16:10

有用吗?早就有牌子

狼迹天涯 发表于 2016-9-9 16:46

事故车辆清障和施救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现行规定执行。标准是什么?

狼迹天涯 发表于 2016-9-9 16:47

希望能够执行规定

穀雨 发表于 2016-9-9 1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从2013年开始城区交通违法车辆已禁止收取停车费。
政策2013年就出台了,现在是正式实施,停车费是肯定不收了!
事故车辆清障和施救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现行规定执行。
那么,清障和施救的收费标准 哪里有?找来好好学习一下没坏处。

东城狂刀 发表于 2016-9-9 17:49

应该是利民的好事!希望能贯彻落实好!

Reality 发表于 2016-9-9 18:53

有比没有强,虽然拖了几年

才帅 发表于 2016-9-9 18:55


上次被拦了,忽悠我收什么出勤费,还搬运费,我也是醉了,我能给吗?欺负我不懂法?不给你有本事别给我车啊,大家千万别给,你就说投诉他,他就会放行了

久别重逢 发表于 2016-9-9 19:00

说是不收费了,怎么还有收费标准呢?!

逆游的鱼 发表于 2016-9-9 19:09

摩托车都要莫说小车了

李四郎 发表于 2016-9-9 19:20

呵呵,我的已经交了,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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