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班的男班长 发表于 2016-9-4 20:31

车震犯法了么?

本帖最后由 女兵班的男班长 于 2016-9-4 21:39 编辑

9月3日凌晨,河北邯郸市公安局作出“关于网传馆陶一女子不雅视频被传后喝农药自杀的情况通报”。通报称,馆陶县巡特警大队盘查“车震”视频,并有辅警将视频上传网络。8月30日,涉事女子韩某来到馆陶县巡特警大队服毒自杀,9月1日下午,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的更多信息各位自行去问“度娘”)

理论上来说,车震只是道德问题,但拍摄视频并上传网络,已经是知法犯法了。尤其视频的拍摄和泄露出自警方。

警方的职责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群众利益。而男女在公共场合“车震”,属道德问题,并未触犯法律。涉事警察却私自将相关视频上传网络,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并造成严重后果。。。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cxMTU0NjIwMA==/v.swf涉事警方私自拍摄视频,并且将视频上传网络,属于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而其中的隐私又是敏感刺激的男女性关系。。强大的舆论压力导致了当事女士的自杀。不知车震双方的关系,不禁令人多想....如果是正常的夫妻、恋人关系呢?女方未必会走极端,当然这只是个人猜测。
人在自己的车上(私人财产)亲热,你拿个手机去拍,想想都不爽了。这两年,随州的车变多了,年亲人偶尔震一下可以理解,毕竟,车属于私产,如果是情侣、夫妻之间可以理解,如其它关系就另当别论了!封闭的空间,惊险刺激,方便省钱..{:1_529:}只是选择场地就比较重要,大白天的,路边,公园什么的就算了吧~~不雅观,也有违公众良俗,太偏僻也不行,不安全。
在随州夜间晚一点人少一点的地方偶尔能遇见(曾有11点多经过滨湖体育公园、编钟大道有遇见过:lol),毕竟这年代,大家也都能接受了,只是动作小一点,窗户隐蔽一点,声音安静一点吧!

新农民1 发表于 2016-9-4 21:44

这个女士带着一身的冤枉,离开了!
那么宝宝的前妻,马蓉是不是该死一百遍了!

灰色人 发表于 2016-9-4 22:14

拍这视频的人真是tmd心理变态 还放到网上 若那女的是你姐 你还会这样吗

灰色人 发表于 2016-9-4 22:14

拍这视频的人真是tmd心理变态 还放到网上 若那女的是你姐 你还会这样吗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9-4 22:45

确实不应该,即使真的违法,也有隐私权,枪毙的犯人还戴着头罩呢。

软萌妹 发表于 2016-9-5 00:32

醉了。。。

吴增 发表于 2016-9-5 03:45

传播负能量的帖子视频政府一下就查到了,这点小事还正在调查中?

昨日如花 发表于 2016-9-5 07:28

其实这件事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1、车震本身不违法,违的那门子的法,如果是夫妻,老子有证,大十字街搞也不违法,只不过是违背道德
2、停车位的问题,如果你在正常的停车位,那就完全没事,如果不在停车位上,那只能追究违法违规停车
3、私家车是不是私人空间的问题
4、对方是不是有录视频的权利
5、上传视频所触犯的法律问题

这小伙子也是没多少法律知识,一看慌了,想私了,实际上你硬起来,又能有什么结果?大不了开离,扣分罚款,而且还扣不了多少分

搬砖工 发表于 2016-9-5 10:07

随身携带农药{:1_543:}{:1_543:}{:1_543:}

此生无只爱你 发表于 2016-9-5 10:44

{:1_547:}

Jason.Z 发表于 2016-9-5 12:18

{:1_541:}这也曝光?还不打马赛克?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6-9-5 13:06

女的真死了?看视频中女的心理素质蛮好的,笑的还怪好看,倒是男的手足无措了。
不过交警自己看了偷着乐就算了,事隔这么久搞到网上扩散就太不厚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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