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何时了!===
每每看到老百姓受欺负我都夜不能寐,作为一名道德楷模,我觉得我周小狗有必要站出来发声,否则,下一个受欺负的可能是我!近日,看了某拆迁组暴拆苗木基地我顿感义愤填膺,没有法院强制执行的强拆无异于鬼子进村,这要是在美国敢这么野蛮被一枪崩了那可是不用负责的……
那啥拆迁组长我早就看不惯了,基本上他拆哪哪扯皮,靠着一股蛮横霸道的洪荒之力来开山辟路,这叫“依法拆迁”吗?这是与百姓为敌!反观我“周主任”拆迁工作多少年,基本上从来没有扯过皮,往往我拆罢了业主还请我吃饭,有的甚至成了朋友,什么是差距?这就是!
对待被拆迁对象要有一颗怜爱之心,依法和谐拆迁而不是处处压迫。当年的义和团那也是被逼的走投无路了才扛起锄头奋起反击,希望历史不会重演…… 周主任一改往日形象,难得!难得! 爱无止尽 发表于 2016-8-23 11:57
有的钉子户确实是大大的刁民。
有的拆迁队也确实是欺人太甚,蛮横无理。
强拆与被强拆,谁是谁非,怎么 ...
说的太好了! 本帖最后由 网事如烟 于 2016-8-23 11:49 编辑
对于政府行为来讲,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于人民群众来讲,法无禁止即可为。
本帖最后由 网事如烟 于 2016-8-23 11:47 编辑
在以习总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大力倡导建设法制政府的今天,任何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必须在宪 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有道理!{:1_536:}
有的钉子户确实是大大的刁民。
有的拆迁队也确实是欺人太甚,蛮横无理。
强拆与被强拆,谁是谁非,怎么说的清? 小狗转走群众路线了,这是随网一大奇迹。 {:1_536:} 关键是赔偿不公平,一碗水端平了,问题自然就解决了。 看完此帖,我不由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1_535:}{:1_538:}我仔仔细细看了三遍确确实实是{:1_535:}{:1_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