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不停
发表于 2016-8-1 11:18
傻B活该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1:21
水管处失职渎职在先,消防车路边送水在中,青年开车遇堵情绪失控再后,考验法律界智慧的事。
淡定1
发表于 2016-8-1 13:51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1:08
改:这事要一分为二的看,就是做好事是在不影响其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的。消防车是否停在避嫌的地方,车虽然停 ...反对你所说,就是消防车在路中也不为过,难道送水送错了,他有特殊性,抗洪!救灾时你在哪儿,怎没见到有开私家车的运物资。要是武警你敢吗?是公安你敢吗?垃圾。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5:21
你现在还是淡定1,等你成熟到淡定10,你就会用大脑客观的去分析某些问题,什么事都有一个阶段性,抗洪抢险阶段也过,现已经转入生产生活帮扶自救阶段,消防官兵给灾民送水值得称赞,但保持道路畅通也是必须的,在任何灾害面前,救灾生命通道,第一是道路通,第二水通,第三电通......。在帮扶中也要维护当地社会次序,其中,交通次序也在法律的范畴之内。消防官兵对道路畅通更有深刻的理解。打人肯定是不对地,但按楼主的描述,车能过去而不过去,还在车上安喇叭并辱骂消防车驾驶员,还下车准备拍打消防车时,小董去制止时,矛盾升级。你的一面之词感觉刘某有病,而且病的不轻,完全超出一个正常人的处事方法,要么他是日本或菲律宾的后裔,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不光犯寻衅滋事罪还犯间谍罪。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5:30
报纸上有张图片,三个人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小孩说是条河,中年说就是一条河,老年说不一定是河”。
淡定1你属于其中那种人。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5:36
记者采访一名夺冠的运动员,你今天为什么能取得如此的好成绩,运动员高兴的说“我的心态摆的很好”。
红色军团
发表于 2016-8-1 15:53
只能是这个人是个傻吊,二球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6-8-1 16:01
应该依法处理,决不能因人施法。
dnshan11
发表于 2016-8-1 16:16
这个傻屌应该判最高刑才对,就算挡住了路,你下车和对方讲一下 要别人啰一下车也无妨,何况当时有群众在旁边 明显这个私家车不讲理
蒋志杰
发表于 2016-8-1 16:18
现在的路怒族太多了,需要狠治,支持严判!要是不严判的话,说不定哪一天我也被人揍了:lol
七星茶
发表于 2016-8-1 16:29
如果不是消防战士呢,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老农民,占道引起的呢。会让他付刑事责任吗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8-1 16:41
嫔妃要是得宠,她做的任何事都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