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风飞文
发表于 2016-6-21 11:08
这样的门就不能多开一下呀,这是人干的事嘛,发生在谁身上也受不了啊,太悲剧了 OMG{:1_541:}{:1_542:}{:1_543:}{:1_550:}{:1_551:}
随风飞文
发表于 2016-6-21 11:09
我的朋友愿你一路走好,希望天堂没有疼痛痛苦折磨{:1_558:}
逍遥仙翁
发表于 2016-6-21 11:09
不该发生的悲剧,必须查清原因慎重善后,给逝者家属一个满意的交待。
彼岸花香
发表于 2016-6-21 11:32
打开小区围墙,拆除小区门口路障,解散物业,由小区成立居民委员会自治自理,买求个房子,还得让人管着,看物业的白眼
1872793830
发表于 2016-6-21 12:37
是个悲剧
wx_晨曦_EUcET
发表于 2016-6-21 13:03
这样的小区 太他妈多了! 这里我要点名! 实验小学的 门卫 经常开这种胖子挤不进去的门缝!
okmind
发表于 2016-6-21 15:14
好像就是文峰旁边的小区
奇迹再现
发表于 2016-6-21 15:29
府马岭 发表于 2016-6-21 13:12
珍爱生命 牢记安全
16日,曾都区举行2016年“安全生产月”专场文艺晚会。晚会以“强化安全发展观 ...
不落实安全责任,尽搞这种形式
清风邀明月
发表于 2016-6-21 16:09
唉,又一人间悲剧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6-21 16:21
此事件不应该是安全事故,而应该确定为故意谋杀刑事案件,因为之前有人被电倒过,在知晓的情况下,不采取任何处理措施。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6-21 16:36
欲擒故纵啊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6-21 16:40
家属应多咨询懂法律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