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床上的挣扎
工伤高位截瘫五年多,一分钱没赔。民事判决书编号:(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198号
现在下身萎缩,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2011年10月31日,本人受陈安武(包工头 住随州市南郊长岗村131号)彭家芹(陈安武的妻子),雇请为鞠正勇家做外墙涂料。第二天,由于安全措施不力,沙袋脱落,致使本人从高约六米处的,摔下受重伤,造成脊髓损伤。
住院经过
2011年11月1,随州市中医医院住院27天,出院诊断:脊髓损伤并双下肢截瘫。
2011年11月28,随州市中心医院住院99,出院诊断:摇部脊髓损伤,L4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减退,生理反射消失。
2013年,武汉同济医院住院12天,出院诊断:神经源性膀胱,泌尿系感染,双肾积水。
ps:前前后后一共用了12万多。由于是工伤,农业合作医疗一分钱都没有报销。就是我在中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陈安武给了4000块钱,鞠正勇给了1000块。
打官司的经历
由于陈安武、鞠正勇拒绝垫付医药费。我于2012年申请法院立案。2015年2月5日,判决书生效。然而判决书生效之后,任是一纸空文,他们仍然拒绝做任何赔偿。
现在的身体状况
5年多了,当时做手术身体内的钢板,到现在还没有取。整个下半身肌肉萎缩的厉害。大便一个星期一次用两瓶开塞露,小便每天系保鲜袋。整天下身麻木,胀酸。晚上睡觉翻不了身。
梦想的现在
恳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陈安武夫妇接工程一天,300块钱。一个月做20天。两个人就是12000。一年做10个月就是24万。我不是要他一下子赔我多少钱?只是希望他每年赔几万块钱给我当生活费。然而他们躲了起来,拒绝作任何赔偿。希望法院把他们加入诚信黑名单并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网友提供他们的下落线索。
在床上的挣扎
工伤高位截瘫五年多,一分钱没赔。民事判决书编号:(2013)鄂曾都民初字第00198号
现在下身萎缩,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
2011年10月31日,本人受陈安武(包工头 住随州市南郊长岗村131号)彭家芹(陈安武的妻子),雇请为鞠正勇家做外墙涂料。第二天,由于安全措施不力,沙袋脱落,致使本人从高约六米处的,摔下受重伤,造成脊髓损伤。
住院经过
2011年11月1,随州市中医医院住院27天,出院诊断:脊髓损伤并双下肢截瘫。
2011年11月28,随州市中心医院住院99,出院诊断:摇部脊髓损伤,L4平面以下深、浅感觉减退,生理反射消失。
2013年,武汉同济医院住院12天,出院诊断:神经源性膀胱,泌尿系感染,双肾积水。
ps:前前后后一共用了12万多。由于是工伤,农业合作医疗一分钱都没有报销。就是我在中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陈安武给了4000块钱,鞠正勇给了1000块。
打官司的经历
由于陈安武、鞠正勇拒绝垫付医药费。我于2012年申请法院立案。2015年2月5日,判决书生效。然而判决书生效之后,任是一纸空文,他们仍然拒绝做任何赔偿。
现在的身体状况
5年多了,当时做手术身体内的钢板,到现在还没有取。整个下半身肌肉萎缩的厉害。大便一个星期一次用两瓶开塞露,小便每天系保鲜袋。整天下身麻木,胀酸。晚上睡觉翻不了身。
梦想的现在
恳请法院为我主持公道。陈安武夫妇接工程一天,300块钱。一个月做20天。两个人就是12000。一年做10个月就是24万。我不是要他一下子赔我多少钱?只是希望他每年赔几万块钱给我当生活费。然而他们躲了起来,拒绝作任何赔偿。希望法院把他们加入诚信黑名单并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网友提供他们的下落线索。
{:1_544:} 既然是做这一行的就应该知道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措施不力,那你自己应该主动把安全措施做到位啊!毕竟命是自己的。
一开始就抱着侥幸心理,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出事还好,出事了就赖这个怪那个!
就比如,你开车自己不主动系安全带,不出事一切OK。
出事了你能赖人家4S店,厂家没主动帮你系上安全带,可能吗? 既然打官事到法院了,就按法院的来吧,别的说也没用,那个地方相对公平一些, 这东西还能追加刑事责任?判个死刑加灭九族好不好? 洋蔥頭、姐夫 发表于 2016-6-14 21:56
既然是做这一行的就应该知道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措施不力,那你自己应该主动把安全措施做到位啊!毕竟命是 ...雇主肯定有责任,是要背点时。车祸是车祸,工伤是工伤,这是两码事,你的比喻不恰当 可申请强制执行! 做工程的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可以少赚点儿,但是一定要注意安全 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我亲戚在骨科躺着,每个病床上的病人基本上都有一个悲伤的故事。 支持一下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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