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victor8
发表于 2016-4-22 23:30
全福建鬼子把钱赚跑了,随州的普通百姓没分到一杯羹
hayes
发表于 2016-4-23 00:22
监管部门笑而不语
武汉中国光谷
发表于 2016-4-23 00:33
心痛!这是吃子孙饭!随州地方政府求本事没有,光干饮鸩止渴的事。建议随州地方官引咎辞职
追风的人
发表于 2016-4-23 09:13
终于有省级媒体曝光了!盖子快捂不住了.
五月蓝~
发表于 2016-4-23 13:40
怎么整改的,不知道有没有下文,下力,一个官方回复!!
烟酒购物卡回收0
发表于 2016-4-23 16:57
大漠寒烟
发表于 2016-4-24 07:13
等破坏完了才来关注,晚了
黑白画映
发表于 2016-4-24 13:28
谁管老百姓的死活啊!什么世道!这些福建老板是被陕西那边赶走的跑到我们这采石的{:1_558:}
影子影子
发表于 2016-4-24 18:34
湖南,安徽的石材比随州多的多,人家从省政府就从严审批这样的采矿企业,环境代价太高了,请珍惜我们的自然环境
记事本_s
发表于 2016-4-24 19:23
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象上棚村这样的绿色家园,在随州不知有多少?
在追求金钱的年代,对物质的欲望,及对人价值的评判都会以金钱来衡量,这也许无错,但不要拿我们口中呼吸的空气,嘴里吃的食物,眼里看的青山绿水作为代价。这是一个健康国民生活的最基本的要求,甚至于我们可以过得清苦一点。
看着从山里轰隆而过的大型卡车,满载的整车石材,你能感觉到整个路面都在晃动,公路也被这些重型坦克压得破烂不堪,我们从中得到了什么呢?可能这些投资的收益远远顶不上对基础路面破损的整修,更别说对绿色大山的“削皮手术”的修复了。
学者马末都说“人就是这个地球上的癌细胞”,因为没有任何其它的异类能约束到我们,我们只有靠自律来完成,这可能只能成为一种奢望。
别拿蝇头小利换走我们的青山绿水,换走我们的空气,换走我们的健康绿色的食品,我们不能窒息在我们自作的茧缚之中。
写在本贴的结尾
2013.5.5
这是我三年以前登太白顶发出感概.
五月蓝~
发表于 2016-4-24 22:31
这不是吃子孙饭,是断子孙饭,绝自己的根,毒水泛滥时,大家有幸在白云湖可以喝到,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4-25 09: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2015-01-01实施
第六十四条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