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我独俊 发表于 2016-3-25 08:31

交通肇事逃逸者被抓

本帖最后由 惟我独俊 于 2016-3-25 09:09 编辑


交通肇事逃逸者被抓    3月23日,本网以《【通缉】全城搜寻肇事逃逸者》为题,报道了当天早晨位于青年西路与武大光子路口交界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家住南郊朱家湾居委会的李菊芳被一辆路过的五菱之光面包车碾压之后逃逸的消息。    事故发生后,市交警等有关部门经过一天多的努力,于昨(3月24日)中午将正在五眼桥菜场卖猪肉的肇事者张某抓获。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李菊芳被送到医院后,经过七个多小时的抢救,命是保住了,但左腿膝盖以下被截肢,脾脏被切除   据李菊芳家人介绍,到记者发稿时止,肇事者极其家人既没有到医院探望李菊芳,也没有向受害者表示歉意,更别说拿钱出来,而李菊芳病情昨晚起开始恶化。

战无不胜599 发表于 2016-3-25 08:46

交通肇事逃逸最SB,真把天网摄像头和警察当摆设了啊,所有逃逸的几乎没有逃脱的可能,只是警察的工作量大一点罢了{:1_538:}{:1_538:}{:1_538:}

疯狂路人甲 发表于 2016-3-25 09:09

SB罚死他,罚的他倾家荡产。没有钱,判他个10年,纯粹的故意杀人。

封江游子 发表于 2016-3-25 10:04

逃逸太傻了。本来1-3年,现在变成3-7年。

漫步云天 发表于 2016-3-25 10:43

估计车子没有买保险

星座书上 发表于 2016-3-25 10:43

封江游子 发表于 2016-3-25 10:04
逃逸太傻了。本来1-3年,现在变成3-7年。

的确太傻了,逃逸却翻倍了。怎么划来噢!

搬砖工 发表于 2016-3-25 11:22

漫步云天 发表于 2016-3-25 10:43
估计车子没有买保险都是套牌车

专用汽车蒋从勇 发表于 2016-3-25 11:26

卖猪肉的都有钱;叫他赔500万算了;{:1_547:}

洋蔥頭、姐夫 发表于 2016-3-25 16:21

错别字改一下吧。为交警赞一个!!!

工具 发表于 2016-3-25 21:40

注意安全

工具 发表于 2016-3-25 21:43

安全时时抓

老切。。。 发表于 2016-3-25 21:45

捉住了就好

跟捉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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