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禁鞭,政府法制办责无旁贷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016-2-9 13:50 编辑禁鞭,一直以来群众的呼声很高,也是全市人民最期盼的事情。随州市政府顺应民意在今年初以二号文件发布了关于禁鞭的通告。对违禁者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1000元、3万元、2000元不等的罚款。说明随州市政府对老百姓关心的禁鞭工作不可谓不重视,力度不可谓不大。对此老百姓拍手称快。甚至要求将这些禁令不但在市区实施,而且要在全市各个乡镇范围内实行。
但美中不足的是,政府法制办在审查该文件的时候不应该将那些上位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列出来。因为这样可能会给有些刁民钻空子。他们会从《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中找依据,可能还会说政府文件中的罚款规定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不过我们随州人民不必担心,即使这些刁民想打官司量他翻不起个大浪来,在随州的历史中我们的法院怎么会让他们搞赢?
所以,随州市政府的文件我们不但是拥护的,而且还要大力宣传。应该把脑袋还拍拍:1万、3万哪里够?把罚款定他个十万八万才好!
这当是地方法规 不放便是了。把事情闹大对谁都不好 这次随州禁鞭是有省的文件作后盾的!不必担心!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016-2-5 19:42 编辑
一老人 发表于 2016-2-5 13:34
这次随州禁鞭是有省的文件作后盾的!不必担心!
“依法行政”、“罚要依法”。不管任何单位,制定规范不能拍脑袋。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现今我国提倡法治社会的当口,地方政府尤其要做出表率。罚款是其中之一的手段,禁鞭才是目的。不要认为那些老百姓都不懂法。社会效果尤为重要。政府的法制部门不把好规范性文件这一关是对政府的不负责任。领导不可能事必躬亲。 老吴- 发表于 2016-2-6 15:38
“依法行政”、“罚要依法”。不管任何单位,制定规范不能拍脑袋。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在现今我 ...
随州市的领导在对“立法法”理解慨念中是肤浅的,但只要对老百姓办事能带来好处是可以理解和谅解的! 已经三令五声了,涛声依旧。 圣诞老人 发表于 2016-2-5 23:54
已经三令五声了,涛声依旧。
应该把脑袋还拍拍:1万、3万哪里够?把罚款定他个十万八万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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