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8 16:20

正能量的火要从小少时加柴才是,不然他会灭的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8 16:33

共产党能发展到今天,正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西西里 发表于 2016-1-28 18:02

“ 一个庞姓女职员便质问老吴为什么在报纸中只写老吴而没有宣传她”,如此厚颜!!!

2590108252 发表于 2016-1-28 19:51

保安在领导眼里就是二等公民,只要自己做的是正能量,管它冬去与春秋,对得起社会对得起人民就行。

szys 发表于 2016-1-28 21:32

金钱物质横行的社会,有这种无畏的精神值得褒扬,值得去宣传!我觉得作为保安公司就应该在他们公司对当事人进行全公司褒扬,看看随州多少的保安,真正管事的有几个,真正做到敬业的有几个?

wx_名天_J3X33 发表于 2016-1-28 22:25

这样的正能,量不加以褒奖,将来谁还会去,见义勇为呢,?

wx_名天_J3X33 发表于 2016-1-28 22:29

李小平好样的!老吴正义的化身!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9 08:42

如此这般,道德怎么不会缺失,如今的保安公司就是榨取人头费,如单位给每个保安1800元,保安公司截留500元,剩下的就是保安人员的工资,为了从保安人员手里再捞回点钱,他们就会制定苛刻的所谓规章制度来,按说违反规章制度扣来的钱,应该交给聘请保安公司的原单位才是,因为你们保安人员的失职,带来的是原单位利益损失。

老吴- 发表于 2016-1-29 11:55

szys 发表于 2016-1-28 01:32
金钱物质横行的社会,有这种无畏的精神值得褒扬,值得去宣传!我觉得作为保安公司就应该在他们公司对当事人 ...

       其实这些单位的领导根本就不会想。如果将见义勇为的人申报到政府综治委,不但见义勇为者个人能获得国家给予的奖励,而且单位也有光,甚至还可能获得个单位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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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身边英雄感动百姓,却感动不了单位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