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8 16:20
正能量的火要从小少时加柴才是,不然他会灭的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8 16:33
共产党能发展到今天,正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
西西里
发表于 2016-1-28 18:02
“ 一个庞姓女职员便质问老吴为什么在报纸中只写老吴而没有宣传她”,如此厚颜!!!
2590108252
发表于 2016-1-28 19:51
保安在领导眼里就是二等公民,只要自己做的是正能量,管它冬去与春秋,对得起社会对得起人民就行。
szys
发表于 2016-1-28 21:32
金钱物质横行的社会,有这种无畏的精神值得褒扬,值得去宣传!我觉得作为保安公司就应该在他们公司对当事人进行全公司褒扬,看看随州多少的保安,真正管事的有几个,真正做到敬业的有几个?
wx_名天_J3X33
发表于 2016-1-28 22:25
这样的正能,量不加以褒奖,将来谁还会去,见义勇为呢,?
wx_名天_J3X33
发表于 2016-1-28 22:29
李小平好样的!老吴正义的化身!
随心之窗!
发表于 2016-1-29 08:42
如此这般,道德怎么不会缺失,如今的保安公司就是榨取人头费,如单位给每个保安1800元,保安公司截留500元,剩下的就是保安人员的工资,为了从保安人员手里再捞回点钱,他们就会制定苛刻的所谓规章制度来,按说违反规章制度扣来的钱,应该交给聘请保安公司的原单位才是,因为你们保安人员的失职,带来的是原单位利益损失。
老吴-
发表于 2016-1-29 11:55
szys 发表于 2016-1-28 01:32
金钱物质横行的社会,有这种无畏的精神值得褒扬,值得去宣传!我觉得作为保安公司就应该在他们公司对当事人 ...
其实这些单位的领导根本就不会想。如果将见义勇为的人申报到政府综治委,不但见义勇为者个人能获得国家给予的奖励,而且单位也有光,甚至还可能获得个单位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