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井观天1 发表于 2016-1-20 21:32

洪山镇**局陈副局长辱骂群众!

本帖最后由 指间流沙 于 2016-1-21 15:46 编辑

       前因:我老家老房子(洪山镇茅茨畈村三组龙潭街35号房屋2间2层,近年照顾孙子常住随州)邻居(洪山镇茅茨畈三组龙潭街37号3间2层)因要改建,所以在改造房屋之前,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由洪山建设局副局长陈**鉴证签订四邻协议。为了让我们放心,签协议之前陈**副局长承诺:“在建房中他若有违约我会惩罚他,因为他有钱压在我这里。”我们为遇到一个这样的好领导感到庆幸。
协议鉴证方有陈**副局长签字和手印,本协议书由陈**副局长亲自起草!

洪山镇建设局也对邻居的改造进行了审批。可是没想到,赵改建时背信弃义,屡屡违反协议,我们反复劝阻未果,让我们一家心力交瘁。赵妻子大放狂言:“在这个地方,老子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看谁能把老子怎么样!”事实证明直至今天洪山建设局也真没把“老子”怎么样。


我们曾多次来到洪山镇建设局找到陈反映情况请求帮助解决,他总是“敷衍塞责”“踢皮球”“打太极”,就是这样我们眼睁睁看着协议被践踏,不但一推再推导致处理无果,而且被陈**副局长辱骂,下面是录音!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Q0NDI0ODMwOA==/v.swf

灰色墙面的是邻居改建部分


协议中,两家山墙需相距15公分(净空),但是未按协议留出,实际仅留出不到10公分


他们不顾我家房屋安危,请人用8磅锤进行敲砸,并且全程无安全措施,结果预制板倒下时砸到我家二楼山墙上使其山墙裂缝160*80公分,如今此墙已成为危墙。


    我们:我们只是来解决问题的
   陈**副局长:是你们找我,与我jiba相干

    我们:协议书是你打印的你签的字
   陈**副局长:啥要你们找我的,你们介闷大个事,你们自己活该!

    我们:你还是不是局长?
   陈**副局长:老子不是局长,是个jiba的局长,再说跟老子滚出去!

   12月28日我们一大早就赶往了洪山,当着办公室内上班职工的面,对我们60多岁两老人的面进行辱骂!这么个领导,真是洪山政府的耻辱和悲哀!

      一个普通老百姓,我们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到侵害!难道要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么难吗?
      城镇规划区建房属于行政审批行为,是否只审批不监管?
      中间反映这么多次,执法监管为什么没有强有力的制止?
      鉴证人是一直不知情,还是佯装?

   群众宗旨意识淡薄,让老百姓纠心!就因为我是无背景的小市民,领导就该这样辱骂我吗?难道这就是随州公务员的素质吗?那么又是谁纵容了他们的这种行为!
   为什么监管会出现这么大漏洞!作为监管部门是有利益牵扯还是根本不想管我等小老百姓的小事?   

   希望政府对我们所反映违反协议的部分责令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整改到位,并要求陈副局长在全局职工面前公开对我们老两口道歉,还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百姓合法权益。基层执法人员是疏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米关键,老百姓不希望这些个别人成为害群之马,将党和国家的联系群众的纽带污染、抹黑。期望更多执法干部真正成为百姓父母官,贴心人!

网监我知道你会看到这个帖子,你删吧没关系,互联网那么多网站,那么多信息发布渠道,总有一个是你删不了,总会有一个让全国的普通老百姓为我评评理的地方!







上官逸 发表于 2016-1-22 12:47

诸神的黄昏 发表于 2016-1-21 10:15
感觉录音有点断章取义,从楼主截取的录音来看,貌似是那个农妇先动粗口的,可以肯定至少有3人吧,一男一女 ...我支持你的说法!

jetchem 发表于 2016-1-22 14:26

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当官的也是人你太嚣张了人家也可能会被激怒

辐射 发表于 2016-1-20 21:55

这贴不错 但是套红不好

kkk 发表于 2016-1-20 22:16

表示关注...

相信是事实,总有个说理的地方!!~

坐井观天1 发表于 2016-1-20 22:20

辐射 发表于 2016-1-20 21:55
这贴不错 但是套红不好

怕看不清

坐井观天1 发表于 2016-1-20 22:21

kkk 发表于 2016-1-20 22:16
表示关注...

相信是事实,总有个说理的地方!!~

是的,总有说理的地方

大漠寒烟 发表于 2016-1-20 22:24

曝光了怕真不是局长了

筑路人 发表于 2016-1-20 22:35

要不要给袁市长打个电话

随机播放 发表于 2016-1-20 23:27

一群刁民还打不得 骂不得了?

老农民 发表于 2016-1-20 23:40

我听了录音。
不管当事人如何,但是作为公务员爆粗口肯定是不对的

随州烈山区区长 发表于 2016-1-21 06:24

支持楼主,猪屎一样的小官作威作福!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6-1-21 07:21

看客 发表于 2016-1-21 06:43
乡镇本身就是一个县局级(正科级)机构,其下设部门过去只有“七站八所”,仅有一个不是局级的“局”、即“ ...

我也觉得这是基本常识

洋蔥頭、姐夫 发表于 2016-1-21 08:11

这位局长难道是吃JB长大的?满口不离JB二字?
既然当了这个官,那就得为民做主,
不干人事或者说不敢干人事,还是回家做自己口中的J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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