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抢钱后续:应该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为
本帖最后由 老吴- 于 2015-12-23 03:33 编辑爆料柜员机抢钱事件之后。今日(23日)下午老吴又到邮政储蓄银行见到了那个保安。今天认出了这个保安是老吴印象中30年前就认识的曾经从部队转业在法院当过法警的李先生。难怪身手那么强、敢赤手空拳对付抢钱的年轻人呢。按年龄推算应该有五十多了吧。同时正好还见到值班的大堂经理庞女士。在与李先生闲聊之中,老吴说出了自己的担心,庞女士却回答李先生的从警经历。说大可不必担心。李先生也说出了当时不持械的优势和持械的不足。即使那样没有器械,当时那个年轻人还被制服得喊叫疼痛呢。 对老吴建议单位为李先生等申报见义勇为的话题,李先生说出了很朴素的话:这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其实在当时老先生呼叫李先生的时候,李先生正在正大门的地方为客户指引。在听到呼喊的时候毫无迟疑迅速进入角色。 不过话说回来,老吴认为即使是本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一个是体力,另一个是方法。谁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年轻人身上没有凶器?为了弘扬正气发挥正能量,老吴认为还是应该由有关部门为他(她)们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并予以奖励。 下图为李先生:
庞女士(工号118): 据说他们在单位连社保都没有? 传递真能量,顶起! 没必要..本职工作... 本帖最后由 洋蔥頭、姐夫 于 2015-12-24 12:29 编辑
好人,值得赞一个!
但是这个见义勇为的虚名就算了吧!
先不说有没有个人或者部门肯为他呼吁,在如今的社会,不受点伤不流点血怎么能算见义勇为?
有的人甚至为此丢了命才能博得这样一个称号!
而这样一个所谓的称号往往能让人憨吃哈睡好多年。特麽都2015年了还在拿N年前的所谓的见义勇为来说事,我只能说,这个所谓的见义勇为其实已经变味了!!!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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