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外花园 发表于 2015-11-4 11:18

不是真想跳!

感觉不是真想跳。

守望稻田 发表于 2015-11-4 14:01

“不是真想跳!”难道跳下来就是真跳,没有跳下来就是假跳?看报道说有一城市看客在下面起哄,喊叫“跳啊、跳啊,结果真跳了,这些人如同杀人者。屁民路走不通了,谁会走这极端,大众应给予同情关爱,这才是做人的的本份。

衣品入席 发表于 2015-11-4 16:06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5-11-4 12:21
人家文件规定在前,随州的娃子送襄樊一律不转学籍,你偏要送去,那怪谁?

随州政府没有立法权,用文件规定的作法是及其错误的。要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happy_happy 发表于 2015-11-4 11:25

如果真是为了学籍的话,跳了,就白死了,不跳,估计要给予治安处罚!

33号 发表于 2015-11-4 11:26

楼房为什么要建这么高,这不是给那些人搭建平台嘛{:1_553:}

胡小宝 发表于 2015-11-4 11:37

本帖最后由 指间流沙 于 2015-11-5 16:27 编辑

。。。。。。。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5-11-4 12:21

人家文件规定在前,随州的娃子送襄樊一律不转学籍,你偏要送去,那怪谁?

世外花园 发表于 2015-11-4 12:27

清心可以 发表于 2015-11-4 12:21
人家文件规定在前,随州的娃子送襄樊一律不转学籍,你偏要送去,那怪谁?主要是造成轰动效应,引关注,下面消防,120都到了,多热闹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5-11-4 13:33

可以理解她的心情,但是理解不了她的行为

杰克丶斯派洛 发表于 2015-11-4 15:18

是金子在哪都发光,这样的人就不要去理会他,各自走各自的路,别围观,自己就下来了。话说他的孩子以后在同学面前还抬得起头吗?

衣品入席 发表于 2015-11-4 16:16

衣品入席 发表于 2015-11-4 16:06
随州政府没有立法权,用文件规定的作法是及其错误的。要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文件说不能跨区域转学,这个“区域”指什么范围,是指省内还是省外,文件要有解释

衣品入席 发表于 2015-11-4 16:17

衣品入席 发表于 2015-11-4 16:06
随州政府没有立法权,用文件规定的作法是及其错误的。要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文件说不能跨区域转学,这个“区域”指什么范围,是指省内还是省外,文件要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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