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班的男班长 发表于 2014-6-30 14:53

事业单位的阿哥阿妹,你们还好么?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明起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实施。省人社厅昨日发布了关于条例的解读,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153万事业编制人员下月参加社保据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于5月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按照《条例》的要求,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不过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新进人员!
事业单位铁饭碗被打破,你的饭碗被打破了吗?



我爱路路爱我 发表于 2014-6-30 15:41

是不是真的啊~~反正没有我,;P

杰克丶斯派洛 发表于 2014-6-30 15:52

事业单位的人表示无所谓,具体原因都明白,特别是随州这样的小城市

3331 发表于 2014-6-30 16:17

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变化,比如:养老保险,早在2007年国家在5个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没有取得成功,后出台《社会保险法》明确将事业单位纳入了养老保险范围,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结果没有下文,现在出台人事条例就能将养老保险搞定?拭目以待;再如打破铁饭碗,改革开放初期就喊过一阵子,现在要建和谐社会,本身各种诉求就多,破谁呀?敢随便拿掉饭碗?打破了铁饭碗,给个金饭碗还差不多。

为她奋斗 发表于 2014-6-30 16:19

不是公务员的我,只能路过。。。。。

易燃 发表于 2014-6-30 16:25

换汤不换药 没实质性改变 只是给某些在权的管理者有了更多猫腻的空隙而已

yutu 发表于 2014-6-30 16:38

国家是不会亏待他们的!

奔跑的鸵鸟 发表于 2014-6-30 16:42

大多数事业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并没有和工作实效挂钩,“干与不干、干多干少”拿的工资是同样的。工资待遇分配是普遍反映的问题,能否做得多拿得多,而不是关系或者位子?

对于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用词是“可以”,就是说解除与否是用人单位自己来把握的。就算为违反条例已达到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也不是必须被解雇。合同工是否会流于形式?

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发放标准?

公务员联动何时执行?之前有消息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需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的原则已经确定了”。根据公务员的工龄进行一系列计算来确定如何补齐养老保险。

零度丶寂寞 发表于 2014-6-30 17:45

打工的路过啊

~云淡风轻~ 发表于 2014-6-30 18:05

不是事业单位的飘过

温柔医道 发表于 2014-6-30 18:10

上班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事业单位是铁饭碗,我们社保一直是自己交,按最低标准。

来啊打我啊 发表于 2014-6-30 18:33

石榴准备去申请人力资源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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